0条评论
全风险代理商标、专利、版权被侵权案件,打赢官司再收费,官司败诉不收费。案件咨询:400-996-8958;VX:S1372374
问题解答:
委托合同的预付金是不一定可以退回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委托人解除委托合同的,没有违约行为或者未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可以协商退回;如果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委托人要承担违约责任,一般不可退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第九百三十三条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第九百三十四条 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