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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当事人在骑电动车时,戴工地的安全帽是不可以的。部分地区对骑电动车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头盔作出了一定要求。电动车头盔重量往往在900克以上,能应对突发的交通事故而造成的冲击,很大程度上保护了骑行者的头部安全,但安全帽重量只在300克左右。在保护强度、重量上,工地安全帽明显不达标。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除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的一般规定、非机动车通行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三)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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