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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合同债务的给付义务有:
1、主给付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所固有、必备、并用以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
2、从给付义务,是不具有独立的意义,仅具有补助主给付义务的功能的义务。
3、原给付义务,是指合同上原有的义务。
4、次给付义务,是原给付义务在履行过程中,因特殊事由演变而生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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