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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公告满足如下条件属于要约:
1、公告发布人具有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该意思表示内容具体确定,且要约人同意在承诺人接受邀约后,受该要约的约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八十二条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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