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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认定高利转贷的合同效力如下:属于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和本金等条款是有效力的,但是属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是没有效力的。另外如果行为人是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转贷的,则借贷合同无效,但是其他部分的效力不受影响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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