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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离婚诉讼中分居的证明:
1、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2、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3、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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