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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双方都支付不起医疗费的,可以这样处理:
1、有保险的,可以请求保险公司先行赔偿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2、或者向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反映情况,由交警部门通知当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伤者的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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