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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婚前进行非法调查侵犯隐私权,但如果手段得当的,一般是不会侵犯到对方的隐私权。调查的内容是对方的社会关系、身体状况、学校表现,并未涉及个人隐私,如果调查手段得当,一般就不存在违法。如果是借助不合法的调查机构或人员,侵犯对方的隐私或造成其他伤害,需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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