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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在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费用时,交通费一般按照实际必需的普通工具的费用来进行赔偿。包括转院治疗或到医院就诊的,其本人和陪护人员的交通费及参加事故处理人员有关的交通费,都需要进行赔偿。交通费的票据则应当与就医的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等相符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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