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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下列行为是侵犯隐私权的:
1、非法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2、非法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3、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干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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