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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如果遇到第三人侵权,同时又符合工伤的认定标准的,受害人可以依法同时主张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但是,劳动者获得第三人侵权赔偿后,在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对应项目中应扣除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交通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已经支付过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伍品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