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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合同签订日一般来说是算重要条款之一的。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价款或者报酬;签订日期等条款。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此合同签订日期属于重要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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