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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缔约过失责任的认定标准如下:
1、一方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存在过错;
2、实施了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或者故意隐瞒重要事实等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3、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了损失的,需承担缔约过失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五百零一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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