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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组团社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而解除合同的行为通常来说是合法的。但如果是境内旅游的,组团社需要至少提前七日通知旅游者;如果是出境旅游的,组团社需要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旅游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三条 旅行社招徕旅游者组团旅游,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境内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七日通知旅游者,出境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旅游者。 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组团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受委托的旅行社对组团社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的,可以解除合同。 因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第六十四条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包价旅游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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