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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一)交通事故伤者家属姓名(二)身份证号码 (三)费用金额(数字用中文大写)(四)收款人(五)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可见,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通知保险公司或者社会救助基金进行垫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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