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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用人单位批准了就可以走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日并且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同意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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