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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中山市对在用的既不符合新标准也不符合旧标准的违标电动自行车设置1年过渡期,无需上牌,时限:2019年6月21日至2020年6月20日,过渡期结束后,违标车辆仍上路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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