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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受害人作为在校学生,赔偿权利主体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导致无法正常接受学校教育,对其学业、身心健康均会造成不良的影响。聘请课外辅导老师对受害人进行补课,是为减少对受害人在学业上的影响而采取的措施,因此而产生的补课费用应当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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