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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可以。按规定办理过转外就医和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若已加入家庭共济网,在异地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零星报销结算,并可以按顺序使用网内成员共济健康账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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